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矿井(察尔齐煤矿)一期工程90万吨/年监理(接续)已由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拜城县铁热克镇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田(察尔齐煤矿)。 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矿井(察尔齐煤矿)一期工程改扩建工程,本矿井一期生产能力为0.9Mt/a。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认证验收合格止。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矿建工程、地面土建建筑安装工程,地面、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所有接续的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2.2 招标范围: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拜城县铁热克镇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田(察尔齐煤矿)。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新疆拜城矿区八号井矿井(察尔齐煤矿)一期工程改扩建工程,本矿井一期生产能力为0.9Mt/a。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质量认证验收合格止。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矿建工程、地面土建建筑安装工程,地面、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所有接续的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矿山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矿山工程专业,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矿山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监理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3-26 09:00至2022-03-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备注项目名称,仅接受本单位账户缴纳,否则退回。
4.3 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15 09:00,地点为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冀中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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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新疆拜城县铁热克镇 | 地址: | 裕华西路110号 |
联系人: | 张焕召 | 联系人: | 王亚宁、杨晓杰 |
手机: | 15100115622 | 电话: | 18903216547、16630152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xxw@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帐号: | / | 帐号: | 6232 5953 9900 0003 129 |